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5号)精神,根据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德医保办发〔2025〕50号)的内容,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7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86项;整合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24项;整合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5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85项;整合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3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230项。规范后的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1月15日起执行。规范后的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1月30日起执行。规范后的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内容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