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7号)和《关于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8号)精神,根据《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支付类别的通知》(德医保发〔2026〕4号整合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96项整合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2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181项整合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3项,修订原执行价格项目1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267项。规范后的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规范后的超声检查类、泌尿系统医疗服务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3月16日起执行,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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