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共济保障方式分为哪些?

门诊共济保障方式分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简称“门诊统筹”)保障,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特殊疾病(简称“门诊特病”)保障。

2、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具体政策有哪些?

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支付标准

人员类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

200元/年

50%

60%

2000元

退休职工

150元/年

60%

70%

2500元

也就是说,在我院门诊看病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职工为60%。每年刨除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50元的起付线外,对符合医保目录内的甲、乙类药品、诊疗项目等费用进行报销。打个比方:

在职职工A本次在门诊看病花费600元,除开200元的起付线后,400元参与医保报销,如果本次看病花销都符合医保目录类别的甲类药品、耗材,那么最后A个人支付的金额就为200+(400-400×50%)=200元。

3、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具体政策又是什么呢?

政策内涵: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未纳入门诊特病保障范围,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纳入职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支付标准:1级高血压20元/人·月,糖尿病30元/人·月。

4、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特病是否能同时享受呢?

答案是否。三者或者其中两者不能同时享受。门诊报结算时,按照“两病”或“门诊特病”、“门诊统筹”的顺序享受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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