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人民医院危废物联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CGK2026-L-YN-08)

我院拟采购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1套,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等法律规定,加强危险废物产各环节管理,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等环节安装数字化标签、视频监控等物联网设备,与省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平台联网,实现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一码流转、实时感知、数据 共享、全程监控、预测预警”。

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总价(元)

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

1

20000.00

二、资格要求(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或承诺函;

三、资格材料及报价方式(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1.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格式:详见附件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635日至20263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并加盖密封章的报价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到什邡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

、联系方式

    0838-8210008

什邡市人民医院    

                                                                              附件一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报价(元)

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

 

总价

报价大写:

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

序号

要求

响应情况

响应/不响应

1

提供危险废物管理系统1项

 

2

提供系统数据对接服务1

 

3

电子台秤1台(参数要求:(1)量程:3T;(2)显示精度:0.5KG;(3)材质:碳钢或不锈钢(4)传感器工作温度:-40℃-80℃;(5)RS232接口,支持232转485;(6)执行现在国家标准7722-2020最新标准。(7)其他功能:称重、置零、去皮、累计等,支持USB、蓝牙通讯功能、外接打印功能、外接LED显示功能。)

 

4

危废数字化标签纸1项(要求:(1)标签格式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2)数字化标签内容应包含产生单位名称、产废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主要成分、危害特性,产生重量、日期等信息。(3)提供的标签纸需满足医院一年使用量)

 

5

操作终端设备1套(操作终端设备,采用手持物联网终端、打印设备、称重设备分体式设计,设备之间通过蓝牙进行数据交互,由手持联网终端进行数据实时上传,操作终端设备具备危险废物二维码标签打印、危险废物出入库数据的实时联网及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一键汇总等功能。

 

6

建设要求:1、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环节的信息化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2、将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数据及医院原医疗废物在线监管数据与无废四川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危废信息及医疗废物信息与无废四川系统进行对接,数据实时传送。3、软件系统功能应具备包装入库、标签打印、包装查询、企业台账、库存统计功能。4、应能接入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电子台秤在特定环境下,传感器应保持正常工作。5系统、设备均由供应商提供,并合理布置在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内。

 

7

工期:完成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联网工期为15个工作日。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8

售后服务: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固定运维人员,负责1年内系统日常运行、维修、保养等工作,7*24小时全天候响应,出现问题24小时内能到达医院处理,同时协助医院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对接各个环保系统平台,并对医院从事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9

支付方式: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其他要求及说明

1、 该报价为最终一次性报价。该报价表与其他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2、 该报价包含维修配件、人工、保险、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

3、 超过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报价不予接受

4、 超过项目预算价报价无效。

5、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

6、 采购结果挂什邡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报价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及盖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承诺函

什邡市人民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我公司          (有、无)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六、询价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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